九部门给商业智能体写了「分级治理」:怎么分、谁来分,还要等下一份文件
九部门科技兴商意见要求按场景对商业智能体分级治理,但没写分级标准、时间表和新义务;导购、运营智能体落在哪一档,眼下仍要回到网信办 5 月的框架。
主线监管·安全·出口

商业智能体的分级治理写进了商务部牵头的九部门文件,商务主管部门成了这条线上的一方。
先说结论:这份文件是一份「意见」,不是规章,也不是标准。它要求按场景对商业智能体分级治理,但没有写分哪几档、谁定标准、什么时候出,也没有给企业新增任何备案或审批义务。企业眼下能对照的,仍是中央网信办 5 月公布的智能体实施意见里那套两档划分;做导购、代客服、代运营的智能体落在哪一档,要等网信部门和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把场景定下来。
发生了什么
据商务部政策发布页(官方文件),《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商的意见》于 10 月 19 日 10:12 公开,发布单位是商务部市场建设司,文号商建函〔2026〕551号,发文日期 10 月 13 日,页面标注「现行有效」。
据中国政府网刊登的全文(官方文件),联署的九个部门是商务部、中央网信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市场监管总局,全文共 18 条。与智能体直接相关的有两条。第(十)条是支持方向:培育商业智能体新业态,开发智能导购、智能运营、智能物流等专业智能体,推动具身智能在家庭服务、商贸物流等场景落地。第(十五)条是治理要求,原文第一句是「根据不同应用场景,审慎稳妥开展商业智能体分级治理」;随后要求明确商业数据收集、使用、共享的边界和规范,探索发布数据应用负面清单,建立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,并在可控范围内允许新技术、新模式开展压力测试与沙盒试点。
钱的部分写的是「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」,并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提供支持,没有出现新的专项资金额度。
把它放回 5 月那份文件里读
「审慎稳妥开展分级治理」这几个字并不新。据中央网信办 5 月 8 日公布的《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》(官方文件),第 11 条用的是几乎相同的措辞,而且多写了一层:对敏感领域及重点行业,由网信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开放场景,实行备案、检测、问题产品召回等管理措施;对生活娱乐、日常办公等低风险领域,靠合规自测、信息报告、分发平台管理和行业自律。同一份文件第 6 条还要求厘清「仅限用户本人决策、需由用户授权决策、智能体自主决策」的边界,智能体执行操作不得超出用户授权范围。
两份文件放在一起读,九部门意见增加的东西有两样。第一是署名:商务部作为商贸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,把自己的名字放到了这条治理线上,而 5 月那份文件的保障措施写的是国家网信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「会同有关方面」统筹。第二是对象:九部门意见把治理落到了「商业数据」,提出数据边界和数据应用负面清单,这在 5 月文件第 11 条的两档管理措施里没有对应项。
没有增加的东西更多:没有分级目录,没有说明导购智能体算「重点行业」还是「低风险」,没有时间表,也没有写由谁牵头起草商业智能体的分级标准。
企业现在能对照什么
在规则空着的这段时间,可操作的参照是技术文件。据中伦律师事务所 10 月 14 日的解读(背景资料),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9 月 14 日发布的《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3.0》附件 2 专门设了智能体风险管理框架,列出身份与权限、人工审批、运行时管控、监测审计、停用等七类措施;网安标委秘书处 7 月 1 日还发布了智能体部署使用安全指引。这篇解读同时提醒,框架 3.0 是指导性技术文件,本身不创设行政许可、备案或民事赔偿义务。
分析推断:对商贸企业来说,最先碰到边界的不是「推荐商品」,而是「替用户下单和付款」。依据是 5 月实施意见第 6 条已经把「不得超出用户授权范围」写成明确原则,而九部门意见第(十)条点名的智能导购,只要从推荐走到代付,就进入了需要用户授权的那一类决策。分级目录出来之前,这条授权边界是企业设计产品时最确定的一条线。
我们的看法:读这份意见要把三个层次分开。「培育」「探索」「审慎稳妥开展」都是方向,不是义务;义务要等分级目录、标准或规章;执行要看地方商务部门的沙盒怎么设准入。眼下这份文件停在第一层。如果商务部或网信办在后续文件里公布商业智能体的场景目录,并给某一档配上备案或检测要求,我们会改写这个判断。
最强反方
最有力的反驳是:中国的产业治理常常就是先有「意见」、再由地方和平台落地,等国家标准出来再准备并不稳妥。九个部门联署,本身说明商业智能体已经被当成一个需要单独管理的类别;地方商务部门很可能据此先开沙盒、先出地方指引,大平台也可能先把规则写进自己的开放平台协议。照这个逻辑,「没有新义务」的读法低估了文件的实际约束力。
我们部分接受这一点:信号确实比 5 月更明确,主管方也确实多了一个。但我们不接受把信号读成义务。意见第(十五)条只给了方向,没有给任何可检查的标准;在场景目录和负面清单公布之前,企业无法据此判断自己该备案还是该自测,地方沙盒的准入条件也还没有一份公开文本。把方向写成「已经要管」,反而会让读者高估眼下的合规成本。
我们不知道什么
- 商业智能体的分级标准由哪个部门牵头起草、什么时候出,意见没有时间表。
- 数据应用负面清单只管商业数据,还是会延伸到个人信息处理;由商务部单独发布,还是与网信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,文件没有说明。
- 压力测试与沙盒试点放在哪些地方、准入条件是什么,目前没有公开文本。
- 智能导购、代下单、代付款这几类功能,最终会被归入「重点行业」还是「低风险」一档,两份文件都没有给出答案。
接下来看什么
一是商务部是否出台配套的商业智能体场景目录或分级指引;二是首批地方沙盒试点名单与准入规则;三是数据应用负面清单的第一版文本。三者任何一个出来,都意味着这条线从方向进入了可检查的阶段。
来源
- 中国政府网 ·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商的意见(商建函〔2026〕551号) 官方文件
- 商务部 · 政务公开 · 政策发布: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商的意见 官方文件
- 中央网信办 · 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(2026-05-08) 官方文件
- 中伦律师事务所 · 从风险框架到企业控制:《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3.0》智能体专章解读(2026-10-14) 背景资料
引用与数据Markdown 镜像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