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场监管局给员工往 AI 里贴资料分了三档
深圳市场监管局 10 月 29 日发布 AI 工具商业秘密保护指引,把上传资料分成禁止、审批后脱敏、脱敏后可用三档。指引不具强制力,分量在纠纷里证明保密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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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往 AI 工具里贴资料,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在 10 月 29 日给出了一套分法:核心商业秘密不许上传,普通商业秘密要部门负责人审批并脱敏,日常工作信息脱敏后可以用。这份《人工智能工具应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指引》共 61 页,自己写明「不具有行政强制力」。
我们的判断是,它的分量不在罚款,而在企业日后打商业秘密纠纷时,能不能拿出「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」的证据。
三档上传清单:配方和底价一律不进 AI
据指引全文附录 1 的「AI 工具涉密信息上传负面清单」,三档的划法如下:
| 档位 | 指引举的例子 | 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核心、重要商业秘密 | 未公开的研发配方、核心算法源码、关键生产工艺、战略并购计划、竞标底价、客户核心名单 | 禁止上传 |
| 普通商业秘密 | 常规工艺流程、内部培训材料、一般性合同模板 | 部门负责人审批,并附脱敏说明 |
| 日常工作信息 | 公开会议日程、已发布的产品宣传资料、非涉密周报摘要 | 脱敏后员工可上传 |
清单之外,指引还写了几条具体做法。白名单入选前要查 AI 工具是否完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、有无等级保护等认证;企业 AI 账号「一人一号」,禁止用私人手机、电脑登录。
智能体也写进去了:第三方插件和智能体技能包要先做安全评估才能装;删除、修改等高风险操作要强制人工确认。
12 个事例,从贴代码到授权没解绑
21 经济网转载的深圳市场监管文章称,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 AI 工具应用的商业秘密保护指引,全文收录 12 个泄密事例,深圳也有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过这类情况。「首个」是发布方的说法,我们没有逐地核对。
指引里的事例一律隐去公司名。能读到的类型包括:员工把出错的源代码贴进外部问答工具求解;员工在家用电脑装了带木马的「免费 AI 修图工具」,密码被盗后企业内网被潜入五个月;员工授予第三方 AI 分析工具完整的 OAuth 授权,服务商被攻破后账号被接管。
从描述看,不少事例来自公开报道,例如《华尔街日报》对共用 AI 账号的调查、国家安全部披露的案例。指引没有逐条给链接,也没有说深圳企业反映了多少起。
不罚款的指引,分量落在举证上
指引的依据之一是 2026 年 6 月 1 日施行的《商业秘密保护规定》。规定第五条沿用法律定义,商业秘密须「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」。
第九条列举的保密措施里,有一项针对远程办公、跨境协作场景:「权限分级、数据脱敏、操作日志留痕」。第十八条把保密措施列为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时的初步证据之一。
深圳的通告只「建议各企业认真研读」,没有检查或处罚安排。但指引在日志一节写得直白:操作日志既用来定位泄密人,也「作为企业已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有效佐证」。
分析推断:如果员工可以随手把配方贴进公有 AI 工具,企业既无规则也无记录,事后主张这份配方仍是商业秘密时,对方会多一个质疑的口子。法院和执法部门怎样认定,要看个案,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成本是另一面。指引建议的全量日志、不可篡改存储和多因素认证,对几十人的小公司并不轻。指引自己也说要「按需匹配管控力度」。
我们会改口的情况:如果深圳或其他地方出现执法或判决,明确不把 AI 上传管理当作认定保密措施的考量,这份指引的分量就要往回收。
来源
-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· 关于发布《人工智能工具应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指引》的通告(2026-10-29 签发,10-30 上网) 官方文件
-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· 《人工智能工具应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指引》全文 PDF(2026 年 10 月,61 页) 官方文件
-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26 号 · 《商业秘密保护规定》(2026-06-01 施行,中国政府网) 官方文件
- 21 经济网 · 用AI怕泄密?深圳发布全国首个AI工具应用商业秘密保护指引(2026-10-31,转载深圳市场监管) 媒体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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