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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办要求部分AI项目,评审时先算就业账

国办 10 月 23 日公布 AI 与就业的意见:部分 AI 项目评审时同步做就业风险评估,鼓励企业设失业缓冲期、提前告知。约束企业的条款仍少,阈值与评估主体未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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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提纲6 节
  1. 发生了什么
  2. 这件事落在谁的工位上
  3. 为什么是现在
  4. 最强反方
  5. 我们不知道什么
  6. 接下来看什么

AI 对就业的影响,开始被要求在部分项目评审时就评估,而不只是在岗位减少之后由失业保险兜底。国务院办公厅 10 月 23 日公布《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6〕29 号,落款日期 10 月 16 日),其中第七条写明:对市场准入领域可能造成较大就业冲击的 AI 应用场景项目,在评审时同步开展就业风险评估。

我们的看法:这份文件有六个方面、十八项任务,但新设了程序、会直接碰到企业项目的只有这一条,而且只覆盖「市场准入领域」的项目;企业最关心的失业缓冲期和提前告知,文件用的词是「鼓励企业探索」。在评估阈值、由谁来评、评估结果能不能影响项目审批这几件事写清楚之前,它改变的是审批材料里多了一项,而不是企业怎么定用工。

发生了什么

据 中国政府网公布的意见全文(官方文件),和企业用人直接相关的条款有四处:

  • 第六条「减缓人工智能应用就业替代影响」:优先在劳动力紧缺、环境高危等岗位推广 AI;对劳动密集型行业「稳慎把握」应用的范围、力度和节奏;鼓励企业探索建立失业缓冲期制度,在大规模推广 AI 的过程中提前告知受影响劳动者、提供转型转岗支持。
  • 第七条「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就业风险评估机制」:市场准入领域可能造成较大就业冲击的 AI 应用场景项目,评审时同步做就业风险评估,有关部门统筹转岗支持;其他领域的项目「结合实际」开展。
  • 第十三条:规范 AI 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应用,依法治理因滥用算法造成的就业歧视、虚假招聘、侵犯隐私权和休息权等行为。
  • 第十八条:把 AI 应用带来的就业风险纳入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,统筹制定应对预案。

其余条款主要面向政府和学校:开发新职业、增设职称评审专业、扩大培训、用 AI 改造公共就业服务、开展专项调查、布局就业研究中心。文件没有给出预算、名单或时间表。

这件事落在谁的工位上

把条款一条条对到组织里,承担动作的人并不一样。

第七条的评估发生在项目评审环节,文件没有写评估由企业自评、第三方做还是主管部门做。分析推断(依据:「在评审时同步开展」的措辞):最先接住这项工作的,会是企业里负责报批材料的投资、合规或政府事务人员,而不是人力部门。

第六条如果有企业照做,落点在人力部门和业务负责人:要决定什么规模算「大规模推广」、提前多久告知、缓冲期里岗位和工资怎么安排。文件对这些都没有给数字,也没有写成本由谁承担。

第十三条的落点是招聘和绩效管理里用算法的环节。它没有新设义务,写的是「依法治理」,也就是按现有法律处理算法歧视和侵犯休息权等问题;分析推断(依据:条款原文):它的作用更像给执法和仲裁一个明确的方向,而不是给企业一张新清单。

为什么是现在

据 21世纪经济报道(媒体报道),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蔡昉 10 月 21 日在外滩年会上说,从宏观数据上还看不到 AI 造成明显就业冲击,但微观端已有迹象,例如编程岗位的新人招聘减少,部分雇主因为预期不明,既不解雇也不新招。他把这段时间称为「短暂的安静期」,认为应该用来提前做政策准备。

据 第一财经的报道(媒体报道),蔡昉在同一场合还提到,AI 提高劳动生产率可能遵循「J 字形」规律,生产率还没提高时劳动替代可能已经发生;他建议优先处理青年劳动者入门技能贬值、大龄劳动者技术鸿沟这类结构性矛盾。

这些是学者的判断,不是政府对意见的解读;但它们解释了这份文件的思路:在宏观失业数字还没有变化的时候,把评估和预案的程序先搭起来。

最强反方

最有力的反驳是:在中国,「鼓励」和「探索」从来不是空话,国办文件下发后各地会出实施细则,市场准入项目的评审本身就有否决权;把就业风险写进评审,等于给所有大型 AI 项目加了一道门槛,企业在立项时就会把用工安排算进去。说它「只改变了审批材料」低估了文件的分量。

我们承认地方细则可能把条款做实,这正是接下来要看的。但就文件本身而言,第七条只覆盖市场准入领域,没有写评估标准,也没有写评估结果和审批结论的关系;失业缓冲期和提前告知没有强制力,也没有配套的补贴或成本分担安排。在这些出现之前,判断它已经改变了企业的用工决定,是把预期当成了事实。如果细则写明评估不通过就不予准入,或者给出缓冲期的最短时长,我们会改口。

我们不知道什么

  • 「市场准入领域」具体包括哪些行业和项目类型,「较大就业冲击」按多少人或多大比例认定。
  • 就业风险评估由谁来做,评估结论能否影响项目是否获批。
  • 失业缓冲期的期限、期间的工资安排和成本由谁承担,是否会有财政或失业保险资金支持。
  • 已经在运行的 AI 项目是否需要补做评估。
  • 「专项调查」和「监测预警」会公布哪些数据,多久公布一次。

接下来看什么

一看人社部、发改委是否发布就业风险评估的操作办法;二看第一批省份的实施细则有没有给出阈值和缓冲期时长;三看有没有企业主动公开自己的提前告知或缓冲期安排。三者都没出现,这份意见在企业层面就仍停在方向上。

来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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